沈阳一托管机构因擅自开展有组织的学科类培训被查处,责令退还费用并罚款10万元
作者:沈阳中专网时间:2023-10-28 15:44:27 0次
摘要:10月27日记者获悉,沈阳市教育局近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,查实位于和平区三经街20号A-4-2的某托管机构,未经许可擅自开展有组织的学科类培训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第六十四条、《校外培训...
10月27日记者获悉,沈阳市教育局近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,查实位于和平区三经街20号A-4-2的某托管机构,未经许可擅自开展有组织的学科类培训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第六十四条、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》第十七条,沈阳市教育局责令该托管机构停止违规培训,退还所收费用,并对该托管机构处违法所得两倍罚款101,600元。
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》已经于2023年10月15日开始实施,一经发现违规培训行为,将受到相应的处罚。沈阳市教育局再次提示广大学生家长,理性参加校外培训,自觉抵制违规培训行为。
沈阳市民朋友发现培训机构违规补课,可以拨打市教育局和各区县(市)教育局的监督举报电话。电话受理时间:工作日每天 9:00-11:30、13:30-17:00。还可通过 8890、12345等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监督举报。
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举报电话
市教育局:22857796
和平区教育局 :88711143
沈河区教育局 :84111955
铁西区教育局 :81351423
皇姑区教育局 :86859430
大东区教育局 :88504907
浑南区教育局 :24216688
于洪区教育局 :25347097
沈北新区教育局 :89608621
苏家屯区教育局 :15242003832
辽中区教育局 :27880063
新民市教育局 :87509193
法库县教育局 :87105525
康平县教育局:87330922
来源:沈阳晚报
文章标题:沈阳一托管机构因擅自开展有组织的学科类培训被查处,责令退还费用并罚款10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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